•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邮政

    国家邮政局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邮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就传达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全国消防安全专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北京市大兴区“11·18”、天津市河西区“12·1”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切实做好邮政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寄递服务业务旺季,企业生产运营繁忙,加之进入冬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事故隐患增多,火灾防控难度加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各寄递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认识,牢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摆上重要位置,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行业要结合国家邮政局有关业务旺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突出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企业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突出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各寄递企业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行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或者弄虚作假、欺骗监管部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打击。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刻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寄递企业要加强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岗位火灾危险性识别等消防安全内容,切实提高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发生的机率。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