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后,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积极向省政府汇报。近日,经海南省省长、常务副省长批阅同意,省政府在《快递暂行条例》贯彻文件上作出批示:建议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结合海南省实际,按照《快递暂行条例》要求,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促进海南省快递业健康发展。
接到省政府文件后,海南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批示精神,对下一步《条例》宣贯实施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海南局党组书记、局长强调,全省邮政管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党组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条例》宣贯实施各项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条例》是邮政政企分开以来国家邮政局起草并推动出台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基础性、关键性作用,为海南省快递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机遇。全省邮政管理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邮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在《条例》宣贯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重大意义,切实抓好《条例》宣贯实施各项工作。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南局宣贯《条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系统《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条例》宣贯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省交通、公安、发改、商务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制度的出台。三要加强学习宣贯。借助新闻媒体主动发声,联系省内主流媒体作正面宣传。通过“海南省邮政管理局新闻发布微信群”主动发布《条例》宣传资料,对《条例》内容进行具体解读。接受媒体采访,面对面向记者介绍《条例》立法背景、立法思路、立法过程等内容,以宣传《条例》重点制度安排为契机,进一步介绍邮政体制改革成果、邮政管理部门工作成效和行业发展愿景,大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印发海南省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开展系统内专题培训,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省邮政业发展。四要加强贯彻落实。要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用足用好《条例》规定的有利于快递业发展的措施和手段,积极向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争取快递业发展政策,推动快递车辆通行难、停靠难,用地审批难,快件通关难等行业发展难点问题解决。要尽快出台海南省贯彻落实《条例》促进快递业发展实施意见,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明确条例贯彻分工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具体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要积极推动海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争取将《条例》中支持快递业发展的政策纳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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