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宣布,自4月20日起,邮政企业寄递单件重量不超过10千克、每立方分米重量不低于167克普通包裹服务资费,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在不超过国家规定资费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资费水平。
邮政普通包裹寄递服务资费按照省级行政区划、省会城市之间邮运距离,设置31个计费区、6档资费,区分首重、续重计费,首重、续重计费单位重量均为1千克,不再另收挂号费。
(新媒体责编:zs1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