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保证国家机关公文寄递安全性、保密性、严肃性,强化提升快递市场运营质量,日前,辽阳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召开全辽阳市快递行业专题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相关要求。
会议传达了辽阳市邮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辽市邮管〔2017〕16号)文件精神,从严格规范收寄行为、正确理解和界定国家机关公文及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落实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根据《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公文”。邮政企业作为国家机关公文唯一指定的寄递企业,要勇于肩负起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职责和使命。要在公文收寄、投递等过程中加强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对《邮政法》宣传,保证公文收寄的安全、准确、快捷。
会议要求,各快递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本企业收寄行为的一次全面自检排查工作,对存在违法收寄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停止违法收寄行为。要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开展对如何理解和界定国家机关公文的培训。要引导教育员工在日常经营工作中自觉遵守法律相关规定,自觉不收寄国家机关公文。辽阳市邮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各企业收寄工作检查力度,对检查出违法收寄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经查违法事实清楚的,将按照《邮政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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