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近日下发的《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培育龙头骨干物流企业、推广先进运营模式和信息技术,构建资源共享、服务同网、信息互通、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发展新格局。
据悉,农村物流网络节点是为农村地区提供仓储配送、中转分拨、车辆集散的公共基础设施,乡镇运输服务站是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意见》明确,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包括三种类型:一是公路货运站场;二是升级改造、增设相关设施、拓展物流公共服务功能的公路客运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供销等分拨中心开展业务合作,统筹组织县域内运输服务的物流站点。
乡镇运输服务站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新建具备集客运和物流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二是对既有乡镇客运站、交管站、公路养护站等站场设施进行改造升级的乡镇运输服务站;三是交通运输企业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社、电商服务网点等设施资源,通过业务合作的方式统筹组织辖区内的农村物流服务的乡镇运输服务站。
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充分利用村相关公共设施资源,为乡村物资集散提供服务的场所;二是以小卖店、超市、村邮站为载体,开展日用生活消费品、农资以及快件接取送达服务的场所。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