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邮政管理局、阿拉善盟邮政管理局分别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加强邮政行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至此,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邮政业车辆通行政策实现全覆盖。
快递业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始终是内蒙古局的重点工作之一。
近日,内蒙古局结合实际,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工作意见》,结合之前下发的《关于解决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快递服务车辆通行问题的通知》,不断丰富管理措施。一是实行“一车一号”专项管理制度,协同建立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登记管理制度,按照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坚持消除增量、淘汰存量的原则,明确时限,淘汰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同时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按照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规则、统一外观、统一保险的原则进行管理;二是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措施,为确需在其他车辆禁停的路段临时停靠配送车辆提供便利;三是制定下发快递服务车辆通行证,积极为邮政业快递运输车辆、快递电动三轮车办理通行证,极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运输投递压力,提升了企业公众形象,有利于规范化监管。
内蒙古局表示,将进一步梳理辖区车辆通行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促进全区邮政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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