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邮局海关在对一来自印度尼西亚的小包邮件过机检查时,发现内有疑似小叶紫檀制品3件,重128.41克,现场关员已按相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小叶紫檀也称檀香紫檀,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列明的保护品种。根据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的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海关凭证明书查验放行,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严禁携带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除持相关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及邮寄、携带小叶紫檀及其制品进出境都属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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