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辽宁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召开《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座谈会,就草案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
《辽宁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入了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计划,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和省邮政管理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严格按照修订环节开展工作,《条例》修订工作有序展开。
座谈会上,各部门代表逐一发言,提出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认为《条例》修订与时俱进,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用邮需求,《条例》中增加的保护快递员合法权益、鼓励邮政快递企业绿色发展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17个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省快递协会代表和省邮政公司、顺丰、京东、德邦等4家快递企业法务部门负责人,2名高等院校法学教授参加了座谈会。
下一步,省人大、省邮政管理局将对各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继续开展好立法论证工作,力争高质量完成《条例》修订工作。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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