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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十一”前夕浙江市场监管局告诫快递业:对串通涨价行为绝不手软

    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该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表示对于知法犯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绝不手软。

    据了解,今年以来尤其是“双十一”促销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继收到杭州、温州、嘉兴等多地举报,反映当地部分快递企业联合进行较大幅度提价。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该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圆通快递等15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通报,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

    如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此外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快递行业一端连接着数以万计的生产企业和电商卖家,一端连接着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尤其在当前‘双十一’促销来临之际,快递行业将迎来全年的业务高峰。”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快递行业协会亦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反垄断法》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致力于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行业竞争状态,处罚不是目的。但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我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绝不手软。”王状武说。

    告诫会上,浙江省消保委就快递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要求:各快递公司应切实承担好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快递行业协会应采取具体措施,提升快递员整体素质,杜绝强制交易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接下来浙江省消保委也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该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如体察中发现问题仍然较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强烈,浙江省消保委将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彻底整改意见。

    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完)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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