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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倒老太赔11.3万 涉事店员雇主共同承担责任

    我们都教育孩子在走路的时候要看路,似乎这只是针对孩子的一些教育措施,却忽视了我们自己也会犯这些小错误。近日就有一名女店员就在自己店门口撞伤了一名老人。

    据了解,在今年年初,已经69岁的老太太陈阿姨在商城里面逛街的时候,被一名正在拍摄店铺橱窗照片倒退行走的女店员给撞倒在地上。事发之后老人被紧急送往医院就医,在检查之后,被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而这一伤势也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于是陈老太太将这名女店员丁某,丁某的雇主以及商城的管理层面全部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者几方赔偿自己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6.6万余元。

    不过这名店员认为,自己倒退不慎将老人撞到,其实老人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老人摔倒的时候是正向行走,不过却在看向右前方。而丁某的雇主认为,即使丁某是自己的店员,不过发送事故的时候并不是在相关售货的过程中发生的。该商场的管理公司也认为这件意外的事故双方都有责任。

    关于这件事,事故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因此调解也失败了。法院在审理之后也综合情况考虑,判定陈老太太这边承担30%的责任,而被告丁某以及其雇主白某承担70%的法律责任。近日这起案件也终于有了结果,一审判决被告白某、丁某连带赔偿原告陈老太太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3万余元。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被告已履行了赔偿义务。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往往会忽略日常的一些小细节。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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