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看点?记者5日采访了多位专家对计划进行解读。
看点一:如何看待三年行动计划指标设定?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说,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设定延续了“大气十条”以颗粒物浓度降低为主要目标、同时降低重污染天数的思路,促进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改善。
他表示,“十三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生态环境部已将目标分解至各省区市,各省份已将目标进一步分解至市。“考虑到蓝天保卫战时间与‘十三五’剩余时间重合,再设立新的目标会对地方目标指标制定、分解、考核、重点任务设定等工作造成混乱。计划对各省区市和重点区域都不再设立新的量化目标。”
他指出,《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2020年PM2.5年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标,这与“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一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北京市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指导北京市及周边省市进一步加大治污力度,深入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切实降低污染排放强度,力争取得更大的改善目标。
看点二:如何部署精准治污?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说,三年行动计划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更注重源头治理、精准施策。
“大气污染治理初期很多措施是直奔主题、末端治理,见效比较快。但是要实现持久的、长效的环境质量改善,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他说,计划确定调整四大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有利于持久大幅削减污染排放,保障治污效果的长效稳定。
同时,计划明确的措施也更精准。从重点地区看,由于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问题逐步凸显,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计划将汾渭平原增加为重点区域,已经实现稳定达标的珠三角区域不再是重点区域。具体措施的重点也更突出,如燃煤方面瞄准散煤替代、机动车污染治理瞄准柴油货车。
他同时提示,三大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处于不同阶段,治污措施应注意因地制宜,如北京的治污方法更精细化,值得各地学习,但各地应该结合自身条件来实施,不能照搬照抄。
看点三:散煤治理与民生取暖如何平衡?
王金南说,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清洁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全国20%左右煤炭用于无任何环保治理措施的农村取暖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中小型燃煤设施。
计划提出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清洁取暖和温暖过冬都是民生工程,两个民生都要保障。”王金南说,因此计划在技术路线上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采取多样化清洁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气”,减轻气源保障压力。为防止出现“气荒”,计划强调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天然气供应量和管网互联互通建设。
为确保取暖民生,计划要求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并强调“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百姓用得上。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中央财政支持清洁取暖试点范围,完善相关价格政策,确保百姓用得起。
看点四:重污染天气再来应该怎么办?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大气环境首席科学家柴发合说,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主要需要三方面条件:一是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二是在同一个区域内统一预警标准、开展应急联动,三是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他说,目前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应急预案中,黄色、橙色、红色级别预警应急减排比例要求原则上不低于全社会总排放量的10%、20%、30%,应急减排企业数量从以前的不到9000家增加到近5万家,减排措施改为停产、停生产工序或停装卸运输环节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实施清单化管理,便于督查检查。但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的各城市应急预案中,尚未统一应急措施减排比例要求,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较差,导致应急减排措施难以落地,而且措施减排力度普遍偏小,严重影响应对效果。
他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指导重点区域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措施减排比例,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同时,要继续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在推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预警分级标准体系,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应急响应标准,同一区域内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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