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18日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将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原则上学校每天提供课后服务到下午5:30,具体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该意见明确了课后服务的主要形式,包括开展课外活动、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两大类。内容包括开展义务教育课外活动计划,学校劳动实践活动、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学校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文化节等,也包括学生自主安排校内阅读、户外活动、自习等。
在服务时间方面,原则上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时间到下午5:30。具体时间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课后服务供给来源方面,意见表示,将在教师自愿的前提下调动教师参与。同时引入家长委员会、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关工委、志愿者团体、公益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该意见还明确提出,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集体教学;坚决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同时,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纳入校方责任险和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范围。
该意见表示,将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在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优势的同时,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努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管学生困难。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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