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指使他人偷倒渣土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近日,因在公路上随意倾倒渣土,可能产生使过往机动车倾覆、毁灭的危险,犯罪嫌疑人王玉民被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本月30日对此案进行了报道)批准逮捕。

    上月8日夜间,犯罪嫌疑人王玉民指使渣土车驾驶员罗某某和吕某某,在中山陵景区陵东路上,先后两次偷倒6车渣土共计300吨。玄武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王玉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予以批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吕某某涉嫌犯有破坏交通设施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