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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七省市联动治超格局逐步完善

    浙江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率先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非现场执法监控网络;安徽省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治超地方性法规,在依法治超方面先行先试;福建省基本实现了所有治超站点联网运行……在这些省份中,一个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省际合作的治超格局正逐步完善。

    近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华东七省市综合治超工作座谈会上,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七省市的治超经验亮点纷呈。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孙永红在会上表示,治超工作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彻底打消企业和车辆“不超载不赚钱、多超载多赚钱”的念头,为全国治超工作提供经验和样板。

    治超将强化

    “华东七省市的区域联动治超起步较早,目前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治超效果明显。但同时,超限超载的利益驱动链条尚未完全斩断,源头治理与路面执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孙永红在座谈会上提出,充分发挥区域联动机制作用,多部门、多区域联合治超,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是下一步要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记者了解到,安徽省在加强省内联合治超工作的同时,于2015年10月和江西、河南两省签订了省际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合作协议,积极开展省际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将治超工作由区域内向县际、市际、省际延伸。

    治超工作具有长期性、跨部门、多领域等特点,仅靠一两次运动式治理难以彻底根治。会议指出,各级地方政府是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省级治超领导小组要助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治超力度,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履行治超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格局,由“单独作战”转变为“联合作战”,形成政府有效协调、部门责任明确、各方通力协作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

    实践中,源头治超的成本和代价远远低于路面治超,加强源头监管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有效办法,也是治本之策。在浙江省,通过明确全省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按照“动态监管、一站多家”的管理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装载单。同时,针对重点货源单位、重点路段,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治超行动,有效遏制了省际区域的超限超载现象。

    “山西省的治超工作做得好,其中一条重要做法就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责任追究办法。”治超工作要坚持责任倒查,参会代表提出了山西经验。记者了解到,华东七省市将进一步完善超限超载责任倒查工作流程,将责任倒查常态化、制度化,对治超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必将严格问责。通过责任倒查和制度监督,力争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持久的生命力,使执法人员时刻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状态。

    与此同时,各地将逐步建立健全治超信息报送渠道与报送机制,系统梳理执法工作进展,汇总执法数据,使工作做到有数据可查、有数据可比,以利于对全国治超工作的总体把握和宏观决策的制定。

    科技治超再升级

    累计建成超限运输检测站58个,全省637条车道上安装了186套不停车预检设备,利用动态称重设备依法处罚9724例超限行为。座谈会上,浙江省的“科技治超”成为一大亮点。在宁波余姚,公路网络发达,境内等级公路达1895公里。在谋划综合治超时,余姚市规划了21套治超电子检测系统,全域覆盖县道以上公路的交通节点和重要路段。

    据浙江省参会代表介绍,长期以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与公安、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并按照“科技治超”“机器换人”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并坚持流动治超与固定治超结合,实行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农村公路“四路共管”。2016年,浙江省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8万辆,实施就地卸载货物56.5万余吨,有效保障了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创新执法手段上,福建交通运输部门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该省将超限超载现象较为突出的路段作为试点区域,在其对应的五个超限检测站相继建设使用不停车检测系统并提升完善,夯实了治超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执法效率。此外,福建通过落实超限车辆“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出口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系统,对出口超限运输车辆自动推送“黑名单”系统,禁止进入超限“黑名单”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有效打击规避入口检查和恶意超限行为。

    实现各地超限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交换和共享,需要不断加强完善。自2009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治超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以来,华东七省市中,福建、安徽、江苏、江西、上海治超信息联网情况开展较好,其中福建省基本实现了所有治超站点联网运行。根据会议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治超管理由“人海战术”向“机器换人”、科技治超的转变。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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