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浙江省交通工程监管已经实现铁公水全覆盖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将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纳入监管,标志着浙江交通工程监管进入铁公水全覆盖新阶段。

    《条例》首次对交通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对于桥梁等结构物的隐蔽工程,在关键工序施工和检验验收环节采用现场影像记录;结合全省交通投融资形势的变化发展,补充完善了交通建设工程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的监管要求。对因非工程质量原因无法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条例》提出创设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制度,保护施工单位利益。

    根据《条例》,浙江还将惩戒失信从业单位,对信用状况良好从业单位采取激励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最高罚款额度提升至50万元,并增加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证书的处罚种类。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工程违法分包、压缩工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等问题,《条例》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是浙江交通建设大发展时期,《条例》将为部省共建“现代交通示范区”、积极打造交通品质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