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森林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红石林区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将红石林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车辆类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辆号牌:无牌。驾驶人:柴寿宝,于2018面11月2日9时33分,在红石林业局木其河干线吴家店屯路口。处罚决定:1,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处罚。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500元罚款。3,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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