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月12日电 (刘小红)记者12日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2014年,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2件566人,造成经济损失8亿多元。
12日,在山西全省检察机关举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工作会上,山西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任保廷介绍称,2014年,山西全省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92件566人,造成经济损失8亿多元。其中,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大燃爆事故,由于相关监管人员渎职失职,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千多万元;屯留县国税局副局长等六人涉嫌滥用职权导致国家税款流失1.6亿元。
任保廷在会上称,山西全省反渎职侵权干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渎职侵权犯罪在特定时期、特定领域、特定部位,仍处在多发高发的态势。渎职侵权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更加明显;行政执法、经济管理人员的失职渎职涉案领域更加广泛;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发案向基层扩大蔓延;个别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人员伤亡惨重;渎职侵权的窝案串案、系统案件大量存在。对此,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形成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高压态势。
任保廷要求,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做到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其次要明确主攻方向,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突出查办煤矿和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管理、环保等行政执法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从根本上遏制该领域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涉农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司法机关渎职侵权案件。
任保廷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的失职渎职和职务侵权行为,是对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的严重侵害,是对依法行政的严重破坏,2015年山西省检察院计划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历时一年的查处渎职侵权大要案专项行动,形成查办大要案件的新常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失职犯罪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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