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无锡市运管部门将执行新版《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新版“两个办法”在2016年版本基础上,取消了较重失信类别,进一步明确了信用管理工作的原则和流程,新增了信用修复的章节,鼓励了失信主体主动修复、诚信经营。
8月1日起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将按照新版“两个办法”通过“双公示”平台抄送给市信用管理部门,实现“一条信息线”升级为“一张信息网”,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相关部门之间信用监管合力。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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