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行动,组织企业签订“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此次签订的信用承诺书分为两类:一是企业签署的“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做出综合信用承诺,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二是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申请人签署的“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
以上两种信用承诺书统一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规范填写签署日期,并实行月报制度。
截止7月30日,已签署主动公示型承诺书14份。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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