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官方微博20日发布“关于游客投诉上严田村收取卫生费问题的处理通报”。通报称,有游客在婺源县上严田村游玩时被该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已责令上严田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退还收取的200元卫生费,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婺源资料图。 胡敦煌 摄
通报称,3月17日,婺源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调度中心接到游客投诉称其在婺源县赋春镇上严田村游玩时被强行收取卫生费。接到投诉后,执法部门迅速介入。
经调查,事情经过如下:3月17日15时许,浙H牌照旅游大巴载50余名游客进入上严田村游览,16时许游览完毕准备登车返回时被该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200元。
通报指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已对涉事严田旅游专业合作社进行以下处理:
一、责令上严田村旅游专业合作社退还收取的200元卫生费,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二、责令上严田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立即停止向游客收取卫生费的行为。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