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笔盗窃收入都记录在册,立志在一年内完成20万元的盗窃目标,谁知尚未完成便落入法网。近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童某。
童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三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童某非但没有金盆洗手,反而给自己定下了在一年内完成盗窃20万元的“创业计划”。为了确保目标实现,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童某专门购买了一个小本子,将每天盗窃所得金额都记录下来,督促自己为了实现目标不断努力。
2019年4月18日上午10时许,童某在汉寿县城某医院附近闲逛,伺机盗窃。不久,童某见独行妇女余某身背挎包、手提衣物准备乘车,当即悄悄尾随在她身后。余某上车时,童某趁现场人多拥挤,悄悄将她所背挎包打开,将里面的户口本偷出后逃离现场。随后,童某在户口本内翻得两张银行卡和一个身份证,并凭借户口本内记载银行卡密码,将银行卡内的2万元现金取走挥霍。该笔“收入”随之被童某登记在自己的记账本上。
被害人余某报警后,民警通过追查,于2019年4月22日将童某抓获归案,并在其租住房内找到其作案记账本。据记载,2018年9月以来,童某扒窃作案20余起,盗窃金额合计6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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