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郝黎俊)兰草素有“君子之花”、“空谷佳人”的雅喻,生长在秦岭山中的野生兰草更是兰草迷的挚爱。然而不正当的喜欢方式也可能造成某些严重的后果。近日记者获悉,西成高铁开通 一年来,陕西安康铁路警方已在站车查缉中查获非法携带野生兰草案件50余起,涉案近千株,其中主要品种为秦岭野生蕙兰、春兰。
12 月13日,安康铁路公安处洋县西站派出所民警在候车室值勤时,从41岁洋县当地男子曾某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野生兰草23株。无独有偶,12月19日,安 康铁路公安处旬阳站派出所民警在旬阳火车站候车室执勤时,从64岁的湖北籍旅客邱某元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野生兰草9株,这是安康铁路警方12月以来查获 的第5起,也是2018年以来全处查获的第50起非法携带野生兰草案件。
据了解《陕西省地方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将蕙兰、春兰、大叶杓兰等80多种兰科植物列入其中,依据《陕西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运输、携带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持有采集证或者收购审批手续。通过对50 起案件的涉案当事人初步讯问,民警了解到其中大多为外地来陕的游客或者务工人员,对秦岭野生兰草保护的规定知之甚少,因本身喜欢兰草或听说价值极高,在秦 岭中发现后便私下采挖,准备带回老家欣赏或者买卖。在对案件的梳理中民警还发现,在地理上,由于秦岭兰草在陕西洋县和佛坪分布较为丰富,西成高铁开通后在 拉动当地旅游的同时,旅客出行非法携带野生兰草案件也非常常见,占到了已查获案件的40%;从时间上,每年1月、12月旅客返程高峰、3月到6月蕙兰、春 兰的花期,这两个时间段是乘车旅客非法携带野生兰草的高峰期。在此,民警提醒广大旅客,兰科植物属于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乘火车出行携带兰草必须提供 相应证明,否则民警将依法进行惩处。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