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朱红梅 颜芳)男子谭某因为老赖行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高铁。居然想出购买他人身份证,冒用身份信息购票坐车的歪主意。不过,他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行政拘留10日。铁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身份证一旦遗失,请立即挂失和补办。如出现被冒用的情况,应立即报警。
2月11日9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娄底南站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瞿先生打来的报警电话,称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信息购买了当天的车票。原来,他在12306铁路客票中心网站上注册购票时,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因大概一个月前遗失了身份证,还没来得及补办新身份证,结果多次收到手机信息提示购票信息。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根据瞿先生提供购票信息,冒用者当天购买的是G1370次新化南站至娄底南站的车票,随即在出站口进行查堵,并在10时20分将违法嫌疑人谭某查获。经查,今年44岁的谭某,系湖南省新化县上梅镇人,因经济纠纷被法院判处限制高消费,其中包括禁止乘坐高铁。以前,谭某因做生意长期习惯乘坐高铁出行,现在觉得非常不便,便挖空心思躲避法院制裁。随后,他经人介绍在黑市花100元购买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用于购票乘坐高铁。虽然该身份证持有人年龄、外貌相仿,但谭某第一次还是战战兢兢,生怕被查出来,结果侥幸蒙混过关。随后他胆子越来越大,短短一个月内频繁购票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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