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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闽苏京等密集出台措施 集中发力物流降本增效

    发改委26日发文称,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降税清费力度、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出台了数十项具体举措。各地也密集出台了推动物流降本增效的政策措施。

    重庆市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下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取消主城区路桥通行费,由政府筹措资金回购路、桥、隧贷款本金和利息费用;取消船舶登记、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等收费;对部分铁水联运集装箱铁路运费最高下浮达49%,港口中转费下浮约73%。

    福建省港口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运行维护费用,统一由所在地财政负担;免收进出口企业报检软件服务费、通讯平台费等,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合格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和仓储管理费。

    北京市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推进纯电动物流车的示范应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简化营运证办理;对生活必需品、药品等产品配送,给予优先通行便利。

    江苏省简化各类审批检测手续,推行安检、综检和环检“三合一”,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检验,杜绝重复检测;对部分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省内公路车辆通行费;船闸过闸费优惠政策执行到2018年底等。

    湖北省降低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和长江大桥的收费标准;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优惠比例由10%提高到15%;对经指定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省内长江沿岸主要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50%优惠。

    文章表示,总体看,国家推进物流领域降本增效已经带来了积极变化。2012–201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18%下降至14.6%,实现“五连降”。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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