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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省交通运输厅召开

    4月26日,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寅中出席并讲话,省综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海关(原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关(原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浙江监管局和上海铁路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物流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和2018年重点任务,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汇报了2017年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职责分工、2018年重点任务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交流各领域在物流安全管理过程的难点。

    领导小组组长王寅中充分肯定了2017年以来浙江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全力保障全省物流安全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成效,并重点强调了此次会议在扎实推进物流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针对下一步工作,王寅中组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物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要端正态度、找准定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密切协作,尽职尽责。按照“物流安全管理一盘棋”的总体部署,立足本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要结合各单位行业管理本职,尽量拓展延伸和丰富相关职责,确保物流安全管理各层面全部覆盖到位、不留死角。三是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主要矛盾问题与薄弱环节、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和重点方向,采取切实可行办法,做实亮点任务。同时要加强在物流安全管理标准顶层设计、规定层层督促落实、科技手段监管应用等方面工作,确保全省物流安全管理能更加科技化、标准化、精准化,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此次会议是浙江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第一次正式会议,主要目的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强化各单位责任担当,加强综合治理,增强凝聚力,真正在物流公共安全领域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监管合力。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5]13号)文件以及浙江省的贯彻意见,物流安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情报收集研判和共享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切实加强对物流的安全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及物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今年浙江省物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后,将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共同推进物流安全管理。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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