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由哈尔滨海关、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实地勘查并通过验收。此举填补了我省没有保税物流中心的空白,具有里程碑意义。
验收过程中,联合验收组听取了“物流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物流中心”办公楼、卡口通道、查验区等场地及配套设施,观看了抛物演示以及卡口集装箱自动通关过程,并沿巡逻道巡查了围网、监控、报警等设施。经过综合评审后,联合验收组认为“物流中心”0.3257平方公里内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封关运作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据悉,牡丹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于2017年8月22日经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批准同意设立。本次验收工作结束后,联合验收组将把验收结果上报国家四部委,经国家四部委审核通过后,“物流中心”即可获得批准开展有关业务。“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后,可开展保税仓储、全球采购、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分拨和配送、转口贸易等国际物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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