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0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运行,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枢纽建设运行模式,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
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同时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以及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措施的持续发力,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左右。
——高效物流运行网络基本形成。以“干线运输+区域分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基本建立,全国铁路货运周转量比重提升到 30%左右,500 公里以上长距离公路运量大幅减少,铁路集装箱运输比重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大幅提高,航空货运周转量比重明显提升。
——物流枢纽组织效率大幅提升。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广泛应用,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更加紧密,联运换装转运效率显著提高,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单元化、集装化运输比重超过 40%。
——物流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互联互通的枢纽信息网络,国家物流枢纽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与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枢纽经济效应充分显现。
到 2035 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实现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衔接、协同发展,物流规模化、组织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铁路、水运等干线通道能力充分释放,运输结构更加合理。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的比率继续显著下降,物流运行效率和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将国家物流枢纽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
《规划》提出,推动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改扩建。优先利用现有物流园区特别是国家示范物流园区,以及货运场站、铁路物流基地等设施规划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鼓励通过统筹规划迁建等方式整合铁路专用线、专业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及通关、保税等配套设施,推动物流枢纽资源空间集中。
《规划》强调,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物流仓储、铁路站场、铁路专用线和集疏运铁路、公路等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允许使用预留国家计划;地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由各省(区、市)计划重点保障。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
对因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需调整有关规划的,要积极予以支持。利用国家物流枢纽中的铁路划拨用地用于物流相关设施建设,从事长期租赁等物流经营活动的,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和市场价格以协议方式办理。
加强国家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提升的衔接,确保枢纽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研究制定合理的枢纽容积率下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要求,引导冷链物流设施向国家物流枢纽集聚,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发展。鼓励国家物流枢纽高起点建设冷链物流设施,重点发展流通型冷库、立体库等,提高冷链设施供给质量。鼓励企业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
据悉,截至 2017 年底,我国铁路、公路营运总里程分别达到 12.7 万公里和 477.3 万公里,万吨级以上港口泊位 2366 个,民用运输机场 226 个,铁路专用线总里程约 1.8 万公里。全国营业性通用仓库面积超过 10 亿平方米,冷库库容约 1.2 亿立方米,运营、在建和规划的各类物流园区超过 160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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