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降低待遇,员工讨说法被逼签《保证书》,否则直接开除。
江西圣通物流有限公司“礼品房”更改计算薪酬方式,引发多数员工讨说法。事后,公司要求员工签订《保证书》,否则将员工直接开除。
员工:不满变更计薪方式
胡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9月,她入职江西圣通物流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礼品房”的员工,负责香烟外包装贴(覆)膜工作,工作地址位于南昌市金圣工业科技园内。尽管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入职8个多月,她至今没有拿到合同。
胡女士称,今年3月4日,公司车间有关负责人告知员工,将变更产品计件薪酬方式。
据胡女士介绍,拿一天的工作量来说,她平均每天可以做12件产品,按照之前5件80元,此后每增加3件80元,依此类推计算,日工资260元左右;而更换计件方式,按16元/件计算,日工资为190元左右。“一下子,我们少了近1/3的工资。”当天,“礼品房”大多数员工集体离开车间,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情况,沟通能否适当考虑上调一些工资。后来,公司将计酬方式上调至18元/件。
原以为事件过去了,岂料公司以员工3月4日罢工,给生产及圣通公司带来影响为由,要求员工签订《保证书》。否则,公司将开除员工。
“当天,我们没有罢工、闹事,只是反映合理诉求。”胡女士称,事后,尽管她每天坚持上班,但是,3月13日,公司对她作出了开除的决定。
公司:不服从管理按自动离职处理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要求胡女士签订的《保证书》内容为:“2019年3月4日影响生产给公司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现本人已认识到错误,并自愿接受圣通公司的处罚……保证人***”
对此,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冯经理时表示,事发当天,对于更改计酬方式,25名员工离开车间讨要说法。“当时,我们要他们上去做事,谁不做谁就离职。”冯经理称,员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停产,做错了事就要认错,所以后来要求员工签订《保证书》。否则,按照公司规定,在厂区及公司范围内寻衅滋事、起哄、闹事、罢工、不服从管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对于不给劳动合同的情况,冯经理解释称,确实员工没有拿到合同,估计还在走程序。
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一些员工签订了《保证书》,仅胡女士拒不认错。
“我们当天已完成生产任务,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及影响,我们也不存在罢工闹事,特请大家证明我们清白。”胡女士说,事后,23名员工联名写了一份《证明》。
律师:当事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对此,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峻称,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圣通公司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强逼劳动者签订《保证书》否则予以开除的做法,属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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