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继收到多地投诉举报,反映一些快递企业集体提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行为。6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申通、圆通、天天等15家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如9月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一些快递企业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即将迎来‘双十一’快递业务高峰,快递企业出现如此垄断行为,将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影响到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浙江省市场监管反垄断处处长马利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会议要求,会后各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涉嫌垄断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进行整改。
“处罚不是目的。但对于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破坏浙江省营商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绝不手软。”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指出,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