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将按照“停车入位、规范有序”的导向,促进停车供给与道路容量和车辆增长协调发展,构建规模适宜、布局完善和结构合理的停车设施系统,形成与城市功能、人口、就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化新型综合交通体系相匹配,与动态交通发展相平衡的静态交通发展格局。
主要指标方面,一是停车设施供给规模适度扩大。“十三五”期间,预期上海市新增150万个泊位。其中,新增配建泊位140万个,新增公共泊位5万个(含P+R泊位),新增专用泊位5万个。二是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经营性泊位周转率提升20%,其中道路泊位周转率提升30%;争取创建500个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项目,落实3万个共享泊位。三是停车经营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在100%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和收费道路停车场中实行电子收费系统联网管理,联网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开通预约停车、电子支付的停车场(库)比例达到50%以上;在30%以上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中推行市场化自主定价,在30%以上的收费道路停车场中推行停车收费征信管理;在80%以上的收费道路停车场实行经营权公开招标;引导支持20-30家专业停车投资建设运营企业,评选100名静态交通行业专业人才;创建50条示范性道路停车场、100家示范性公共停车场(库)。
对此,将重点推进:一是强化停车设施规划落地。贯彻落实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完善各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二是促进停车设施有序建设。确保配建停车设施建设到位,加强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着力推进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增建,动态实施道路停车泊位划设调整。三是提升停车经营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推进开展停车规范经营。四是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长效机制,完成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创建指标。五是完善停车收费价格体系。开展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区域试点,修订完善上海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六是加大停车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实施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税务等多部门联动以及市区联手的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停车综合治理力度。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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