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 闫佳成)8月4日至5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李昌带领总队政治处主任孙万牢、特勤支队支队长白萍等有关同志,在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荣、纪委书记杜树彪的陪同下,深入榆林市子洲县、绥德县、佳县等地慰问抗洪抢险一线民警,督导检查“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4日下午,李昌政委一行先后深入榆林支队高交大队榆佳中队、榆佳高速佳县省际执法站和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地督导检查,并慰问一线执勤民警。在佳县省际执法站,检查了基础台账、勤务安排和疏堵保畅工作,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要求扎实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车辆检查登记等工作,切实做好省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5日上午,李昌政委一行分别到子洲县、绥德县灾区举行了赈灾资金车辆慰问捐赠仪式,看望慰问了一线民警,对抗洪救灾和下一阶段重点交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在讲话中,李昌政委转达了省厅党委和交警总队的关怀与问候,充分肯定了榆林交警在抗洪救灾道路保畅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胜利。他指出榆林交警队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是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队伍,是一支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他要求广大公安交警继续发挥抗洪精神,继续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坚守”的公安交警精神,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同时,统筹安排好灾后恢复重建和“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四个攻坚战各项工作措施,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杨辉也随行出席了慰问捐赠仪式,向子洲、绥德大队和高速大队子吴中队各捐赠了十万元救灾应急资金。子洲县政府副县长薛保勇,绥德县委常委、纪检书记张万华,绥德县政协副主席、县公安局局长王成飞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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