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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老赖”》电影剧本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行

    8月24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官网编委会精心策划的法治类题材电影《我不是“老赖”》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圆满举办。此次会议汇聚了法学权威、影视精英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旨在就影片的创意构思、法律内涵及社会影响进行深度剖析与广泛交流。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官网副总编崔建义主持。

    研讨会现场

    活动吸引了法学界重量级嘉宾的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执行行为专委会会长宋朝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秋桂,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法学院纠纷解决研究中心主任陈杭平,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庄诗岳等学术大咖悉数到场。同时,来自法院执行一线的三位资深实务专家也莅临指导,为研讨会增添了丰富的实践视角。此外,还有来自10余家媒体的代表,共计30余人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官网总编李强先生代表主办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详尽阐述了电影的创作背景、拍摄进展及未来规划。并强调了影片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传播诚信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秘书长李强致辞

    北京浩瀚星盘影视公司董事长公钰涵先生作为出品人详细解读了影片的创作定位、艺术表现手法及故事精髓,指出《我不是“老赖”》通过独特叙事与情感共鸣,旨在引导观众深入思考“老赖”现象背后的法律、伦理与人性的多维度交织。

    研讨环节高潮迭起,各位专家结合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法律框架、道德标准、人性探索等层面对“老赖”现象和影片剧本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众多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的见解和建议。这些真知灼见不仅为影片的后续创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提升公众对诚信价值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家一致认为,《我不是“老赖”》不仅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力作,更是提升公众诚信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现场气氛热烈,与会者积极发言,就影片涉及的法律问题、道德困境及人性光辉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交流,共同为影片的完善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本次专题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影片的创作与传播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更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文化贡献了智慧与力量。共同出品方四川河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姚建、电影《我不是“老赖”》项目总策划邓星光、总制片人李娟、责编吴小红等主要创作人员一同出席了研讨会。(迟博瀚)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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