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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好文明交通的“权利使者”

    据本报报道,为鼓励市民主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积极参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从3月31日起,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一键拍”车友及网友的有效举报视频,给予每起30元或1000元奖励。

    相较于南京的收入水平,交管部门给出的悬赏并不诱人——除了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1000元外,一般的有效举报奖励只有30元,就算每月举报十几起,封顶也不过500元。但是,这项举措还是让人感觉到给力、解气。因为它既体现了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与态度,也畅通了市民参与城市交通治理、维护出行权利的渠道。

    日常出行中,我们经常遇到实线变道、压导流线行驶、借道超车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大多数情况下顶多按两下喇叭,抱怨几声,并没有更好的应对办法。至于报警举报,人们总担心类似情况太多,交管部门管不过来,不会受理。现在,警方悬赏鼓励市民举报,不论其奖金数额高低,都传递出一个信号:对于市民的举报投诉,警方很重视,会投入人力物力认真对待。这种鲜明态度无疑有助于打消市民顾虑,让人在遇到违法者时不再忍气吞声。

    市民不愿举报的另一个原因是:太麻烦,花时间。针对这一点,交管部门明确了具体的方法和路径,主要是用行车记录仪拍摄视频,提交给“南京交警”的微信、微博。在记录仪已经普及的当下,此举报方式门槛并不高,也不会造成额外的安全隐患;同时30元的奖金虽然不多,却也对举报人付出给予了补偿和安慰。“一键拍”平台半年收到两千多起举报视频,足以说明很多市民愿意行此举手之劳,为维护交通文明尽一份力。

    在国内其他城市,“随手拍”式举报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如执法权外包、以奖代管等。对此,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学者叶竹盛有一段论述:“举报是不是法治的,有两个判断标准,是非法侵犯他人权利还是正当行使个人权利?举报者是充当权力耳目还是权利使者?”

    绝大多数交通违法行为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举报者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自身的路权,是基于正义感和责任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理应是权利使者而不是权力耳目。一些城市推行“随手拍”催生出职业拍客,并非制度本身有问题,而是制度设计上存在瑕疵。如我市交管部门规定八种举报行为无效,举报人每月奖金累计500元封顶,已基本封杀了职业拍客的生存空间,杜绝了为利益“执法”的可能。

    如交管部门所言,处罚并不是目的,而是推动形成城市交通齐抓共管的氛围。希望每辆车都能有守法的自觉,每个市民都有守卫文明的责任感,南京的交通才会越来越通畅、文明、有序。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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