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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全面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10月29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通气会。新疆交警部门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警保合作”快处快赔改革;通过增加电子支付渠道、提升备案审核效率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违法处理“网上办”“自助办”“一窗办”。

    全面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大队大队长介绍,目前,全疆范围内已全面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可以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且车辆可以移动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快速处理系统,以自行协商或在线申请交警认定的方式处理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没有条件利用“交管12123”APP快速处理系统的,可对现场进行拍照后立即到就近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站点。服务站点公安民警、辅警以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交管12123”APP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或在线申请交警认定的方式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为方便老百姓在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时及时得到理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保信平台”对接并搭建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事故互联网在线定责、定损、理赔全流程处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目前,全疆有5家财险保险公司完成了与“中国保险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当事人利用“交管12123”APP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现场照片、认定书等相关信息会第一时间自动推送至保险公司业务办理平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当事人办理定损、理赔业务。

    改进交通违法处理 加快网上自助快办

    自治区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研究所所长冯朝阳介绍,目前,新疆交警部门进一步改进交通违法处理,加快推进网上自助快办。

    此次改进交通违法处理,加快推进网上自助快办主要涉及免证照复印件、增加电子支付渠道、简化证照材料等6个方面。</p>

    免提供证照复印件。处理交通违法时,需要采集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证照材料的,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拍照或者扫描留存,无需提供复印件。确需复印的,免费提供复印服务。

    取消违法处理无关证照材料。当事人处理非本人名下的个人非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无需提供其他无关证照材料。

    落实“一个窗口”处理疆内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全疆任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均可处理疆内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以及疆内登记机动车在外省道路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增加电子支付渠道。目前全疆范围内已开通银联在线缴纳罚款功能。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缴纳罚款,并通过平台“罚款缴纳”功能自助缴纳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的罚款。

    提升备案业务的审核效率。群众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的备案业务申请,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属地审核原则进行受理、审核,并在用户申请备案非本人业务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同时,所有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窗口均开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和其它类型车辆的审核业务。

    简化车辆备案所需证照材料。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驾驶人在提供本人身份证、待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后,即可在驾驶人注册“交管12123”APP所在地的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窗口申请并备案车辆。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可将材料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冯朝阳表示,全疆老百姓均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快处,如遇问题可致电“12123”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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