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记者从《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领域将采取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多项举措,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在发布会上介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6月印发了《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依据,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目标,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3个方面部署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
交通出行是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意见》明确,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铁路、公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综合考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的出行需求,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乘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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