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交通运输多项建设改造便利老年人出行

    7月14日,记者从《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运输领域将采取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等多项举措,为老年人交通出行提供便利服务,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在发布会上介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6月印发了《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基本依据,以增进老年人福祉为目标,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3个方面部署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各方面。

    交通出行是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意见》明确,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鼓励铁路、公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综合考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的出行需求,有条件的公共交通场所、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开辟候乘专区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