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微信
  • 搜索
    搜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时召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并提出会议议程建议。按照这一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

    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时政 | 交通 | 交警 | 公路 | 铁路 | 民航 | 物流 | 水运 | 汽车 | 财经 | 舆情 | 邮局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