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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三方面推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记者27日从交通部获悉,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出台一周年之际,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一年来,深化出租汽车改革总体进展顺利,但改革只是刚刚起步,无论是认识和实践还要经历一个过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地方的调研和指导,扎实推进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概括来讲,有三大方面的任务:一是继续推动改革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推动有关城市按照两个文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制度框架,积极稳慎制定出台可操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开展改革政策落地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系统梳理各地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落地政策制定情况、政策内容,指导地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改革政策落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创新出租汽车监管方式和手段。一方面,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转变巡游车只能依靠事前准入监管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优化平台功能,在为城市人民政府和网约车平台公司尽可能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为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手段。同时,会同工信、公安、网信研究制定多部门联合监管具体工作流程,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通过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以管住安全底线,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针对巡游车定价机制僵化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理顺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修订《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事后监管作用,制订对严重违法失信网约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考评和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通过改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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