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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救灾工作

    当前,已进入防汛的关键时期。7月13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落地。拧紧“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千方百计做好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要结合行业特点抓好本系统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长江、淮河等流域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三峡船闸等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加强桥区、闸口、干支流交汇区等重点水域现场巡航检查和水上客运、渡口渡船、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强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等工作,切实维护汛期通行通航秩序。

    《通知》强调,要坚持以防为主、避险为要,与气象等部门加强合作,对易受灾害影响的区域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安全监管。遇有强降雨等极端性天气,及时停工停产停运,及时转移涉险人员。同时,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对防汛救灾工作大局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防汛通道畅通,确保人力、物资等及时运输到位。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和行业特点,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确保行业安全度汛。

    航道管理部门要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动态监测和安全管理,加强巡查维护。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工作,确保港口安全。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指导在建项目落实防汛各项要求。各建设项目要充分研判“两区三厂”、便道便桥等人员密集区域安全风险隐患,强化临边涉水等重点区域安全防控和隐患治理,遇有极端性天气,按照当地汛情防控要求及时停工停产、提前转移涉险人员和设备。

    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船舶避风锚地管理,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严防危险情况发生。救助打捞部门要针对灾情特点,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通知》还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科学调配力量资源,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注意保障自身人员、设备安全。加强应急调度,全面掌握行业防汛救灾动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精心谋划,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灾后恢复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及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新媒体责编: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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