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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做好清明节劳动节假期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统筹部署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有序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通知》要求,要充分研判节假日期间出行需求旺盛、客流激增等形势,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摸排、辨识、管控等工作。以“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水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重要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港口客运站安检查危,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前船岸安全检查。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应急运输工作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通知》强调,要毫不放松抓好交通运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持续做好境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国际公路、水运口岸“货开客关”要求,严格落实“点对点、一站式”入境人员接运措施。督促指导物流企业切实强化国际冷链集装箱运输和散装冷藏货物、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装卸管理,严格实施运输装备消毒。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积极推动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

    (新媒体责编: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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