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长江流域交通运输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意见》指出,各单位要完善交通规划管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加强规划衔接融合、加强禁限航区划定管理、强化岸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通道线位、岸线、土地、空域、水域资源,保护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构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东西畅通、南北辐射、有效覆盖、立体互联的长江经济带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进长江流域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规范建设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强化航道生态建设与保护,提高航道灾害防御能力,做好航运用水保障。
《意见》明确,各单位要完善运输管理,强化污染防治,加强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适时修订《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体系,并常态化运行。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