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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规范自动驾驶路测 5月1日起施行

    4月12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工业与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规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重要管理文件,它的实施将推动制造强国、科技强国、交通强国建设及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助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道路测试是自动驾驶车辆积累测试数据、不断提升自动驾驶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和应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庞松介绍,交通运输部已组织整合相关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自动驾驶专题研究,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积极开展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及测试工作,促进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健康有序开展。

    据了解,《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测试范围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据《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

    为加强测试过程中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监管,《规范》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2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报告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情况。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具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的测试车辆,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其测试通知书。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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