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宁沪支队第四大队、昆山市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在昆山市签订了苏沪交通运输一体化执法监管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联合执法。
协议涵盖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业务协助、联合惩戒等多方面内容,为深入对接、强化合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一体化监管方案。协议明确,两地三方将定期在苏沪交界的高速公路省际主线收费站实施联合执法,针对不同违法行为由法律法规明确或授权的一方主导,另两方共同参与。两地三方将互相抄送在本方辖区有违法行为的上海籍、昆山籍车辆信息,并各自协调、督促本地违法当事人及时赴两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在沪宁高速公路昆山市辖区内查处的客运违法行为,将由昆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协助实施乘客驳载和证据保存等工作。
根据协议,两地三方将定期对跨越苏沪省界的桥梁,特别是高速公路长大桥梁及桥下空间开展联合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将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必要时分别协调公安、城管部门协助清理。两地三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总结联合执法、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案件协查办理成效,探讨优化工作机制等,共同促进苏沪省际联合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苏沪两地相关部门将积极推进在沿江高速公路、沪苏浙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方面的合作,力争实现苏沪两地跨区域联合执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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