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与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沿江七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武汉签署“保护长江生态发展绿色航运”共同行动方案,明确了五大重点工作,细化了近20项具体措施,着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岸电设施建设、公共锚地建设、洗舱站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非法码头整治等重难点工作。到2020年,实现绿色航道建设成效明显、绿色港口建设布局合理、绿色船舶发展稳步推进、绿色运输组织方式有效推广四个方面的目标。该方案致力于推动形成绿色航运发展方式,更好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据介绍,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长江干线共拆除非法码头959座,岸线复绿100多公里。目前,三峡过坝船舶已经基本做到零排放,其他区域88%的船舶已经有了生活污水处置设施。目前,长江全线已有600余艘船舶采用了LNG燃料,三峡坝区建设了80个自动充电桩位供靠泊船舶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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