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交通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乌兹别克斯坦对外经济联系投资贸易部部长加利耶夫分别率中乌代表团出席。
会上,双方就推进“一带一路”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和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等事宜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商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国际道路运输协定》文本。会后,双方签署了分委会第五次会议纪要。
刘小明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周边国家发展互联互通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相关国家发展规划的对接。他指出,2012年分委会机制建立以来,中乌交通务实合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果。安帕隧道等标志性互联互通工程已修建竣工;北京、广州、乌鲁木齐开通了到塔什干的客货航线,天津、上海开通了到纳沃伊的货运航线。下一步,双方应加强沟通,不断增进理解,深化互利互惠合作,促使“一带一路”建设结出更多硕果。双方应抓紧履行国内程序,确保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在5月访华时签署国际道路运输协定。
加利耶夫表示,乌方十分赞赏并积极响应中方“一带一路”倡议,认为交通运输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乌总统高度重视分委会工作,将本次会议视作其5月访华前的重要筹备会议。乌方愿与中方共同努力,签署合作文件,确定务实合作项目,努力打造区域布局合理的交通运输体系。
会议期间,刘小明与加利耶夫举行了小范围会谈,重点探讨了推进中乌交通走廊建设以及铁路、公路、民航等领域具体合作事项。
(新媒体责编: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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