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零时起,新疆将对装有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设备车辆用户给予不少于5%车辆通行费和ETC车辆无差别优惠,实行ETC用户积分机制等优惠政策。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新疆将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从6月起扩大ETC安装服务网点,采取一切便利条件和措施为用户提供安装服务。新疆还将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调整货车通行费计算方式,改称重收费为按车(轴)型收费,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出台ETC用户优惠政策。
到今年年底,新疆将力争实现机动车ETC安装率达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截至6月初,新疆已建成ETC车道394条、MTC(公路半自动车道收费系统)车道1334条,全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基本实现ETC车道全覆盖,ETC卡发行量76万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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