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确定北京市怀柔区、天津市武清区、河北省平泉县等52个县(市、区)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市、区)。
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是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7年11件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交通运输部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一批创建县(市、区)的指导,督促各创建县(市、区)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工程有关事项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建实施方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
据了解,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验收合格的将被授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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