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简称《建设纲要》)印发以来,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围绕设施、技术、管理、服务四大领域分地区、分主题、分批次开展22项试点任务。首批13个试点各项工作推进有序,第二批试点申报工作正在开展。
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介绍,《建设纲要》印发后,交通运输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全行业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在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和《中国交通报》等行业媒体的“两微一端”等平台开设专栏,扩大宣传贯彻工作影响力;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等配套方案,着力推动落实;拟通过1至2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至5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培育若干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
发布会上,浙江、重庆、深圳3个试点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落实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思路。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寅中表示,浙江将重点聚焦设施水平全国领先、创新技术率先应用、交通治理引领示范、运输服务品质一流4个方面,发挥现代物流、数字经济、城乡一体化等优势,梳理出12项试点任务、46项具体事项,集中力量先行突破。
重庆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关寿介绍,重庆将实施内陆国际物流枢纽试点工程,消除通道短板,强化运输组织,支撑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促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都市圈交通一体化试点工程及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试点工程。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忠平表示,深圳将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模式创新,聚焦国家战略,努力打造国际枢纽高质量发展典范、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范例、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标杆和全球交通科技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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