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获悉,自9月11日起成都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以来,市交委执法总队加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驾驶员出现《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八款至第十三款情形之一的,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10日。
同时,执法总队联合市交委出租汽车管理处、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对违规驾驶员及驾驶员所属公司经理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恢复营运,截至目前已培训驾驶员、公司经理39人。
据悉,本次培训设在成都的士出租汽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专门制定了《违规违法驾驶员培训考试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规范》、《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营运与服务技巧、安全行车、案例剖析等。
其中,培训方式为教员直接授课、优秀驾驶员传授优质服务经验并与学员交流、视频播放教学等;每期培训时间为24学时(三天)。培训结束后,采用书面答卷形式进行考试。
同时,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出租汽车管理处派员全程参与教学,监督课堂秩序、考试,并对考试题型、考试内容、考试分数予以确认,确保本次培训考试达到效果,进一步提高违规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在培训点现场,一名出租车司机表示,现在挺后悔当时在营运过程中出现违规,这次暂扣了10天的从业资格证,影响这个月收入,以后一定诚信经营。
另一名出租车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原来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还是有疏漏,通过这次市交委组织的培训,今后一定会加大对公司驾驶员服务意识的教育力度。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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