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7年6月12日16时,刘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南靖县船场镇一朋友家出发,准备前往前往邻村购买养蜂的蜡片,当刘某驾驶摩托车右拐从村道驶入县道时,其觉得自己顺拐就没注意县道上直行的车辆情况,结果当其驶入县道时,在县道上同向由曾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刹车不及,造成两车碰撞,曾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开车上路居然拐弯不看路,导致惨剧发生,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日前,刘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交通事故
2017年6月12日16时,刘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南靖县船场镇一朋友家出发,准备前往前往邻村购买养蜂的蜡片,当刘某驾驶摩托车右拐从村道驶入县道时,其觉得自己顺拐就没注意县道上直行的车辆情况,结果当其驶入县道时,在县道上同向由曾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刹车不及,造成两车碰撞,曾某抢救无效死亡的,经公安机 关勘查后认定刘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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