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球娥女士一个月前步行回家时,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倒在地,自认无大碍的她,同意司机提出的200元私了。岂料,第二天她腹部剧痛入院,却被发现整个内脏多处破裂、挫伤,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住院近一个月花费约7万!
医疗单据证明照片
遇车祸200元私了
第二天腹痛入院病危
“哎,当时应该马上到医院检查的!”今年43岁的周球娥是湖南人,夫妻俩分别在南五、溪头社区的工厂内做普工。如今出院的她面黄肌瘦,腹部还挂着一个药水袋,桌面上堆满了药瓶。
“捡回了一条命!”周球娥告诉小编,车祸发生在9月1日晚上11点,当时她在博览大道南五路段的步行回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突然窜出,将她撞倒在地。
出院近一个月,身上还挂着药水袋
“被撞倒后膝盖有点擦伤,肚子有点疼,当时觉得没什么大碍,司机说赔200元私了,我又不是讹人的人,就同意了。”周球娥说,当时肇事男子曾提出带她去医院检查,但她觉得一个人有点害怕,而且认为没大碍不需要麻烦人家,就没上车跟去。
也因此,她压根也没想过记下对方的车牌号、手机号。
谁知第二天早晨,周球娥感觉肚子很痛。“她面色苍白,当时我还以为她吃错了东西,带她去厚街医院检查。” 周球娥的丈夫张共辉说,自己怎么也没想到,医生的诊断让他大吓一跳。“医生说她胰腺断了,要立即手术!”他甚至还接到了病危通知书。
出院小结
胰腺断了内脏挫伤
治疗近月花费7万
经腹部CT、增强TC检查,周球娥被发现胰腺断裂!
“病人胰腺体颈部断裂,整个内脏错处挫伤,如肝脏也部分挫伤,必须马上动手术!” 医院医生莫伟锋分析说,胰腺被撞断裂,周球娥被撞后应该有隐痛的,不过骤然被撞受惊可能没太留意,才在第二天变成了剧痛。
诊断书
莫医生说,由于胰腺毗邻人体的众多重要脏器,手术的难度相当大,但情况比较危机,他们紧急为周球娥实施手术。手术经历了3个小时,周球娥直接转入重症监护室。观察一天后,才从ICU转回了普通病房。
手术虽然成功,但事情却没完。由于内脏多有受伤,周球娥还住院了近月治疗,才在近日出院了,花费医疗费用近7万元。由于胰腺被切除了一些,她还出现了糖尿病的病症。
面对飞来横祸,一家人惊魂未定,而医药费几乎都是跟亲戚朋友工友借的。“以前我老婆很省吃俭用的,平时下班后还去路边捡瓶子卖钱贴补家用,如今,她没办法上班,我一个人工资只有2000多元,小孩要上学、父母老了要赡养……”说到这些,张共辉一脸愁容,而周球娥则在一旁抹泪。
“我们现在就是想希望,肇事车能出来承担一点我们的费用,毕竟我当初也体谅他……”周球娥泣不成声,希望社会能伸出援手,帮助他们一家走出困境。
最新进展
交警为其申请救助基金
入院后,张共辉立即报警,当天交警也到医院和事故现场了解情况。获悉周球娥家庭情况后,立即为其申请了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东莞交警提醒,车祸造成的隐性伤害比较多,也许当时没事,事后才会感觉到,建议车祸中如果是身体受到创伤,最好是在肇事司机的陪同下去医院做检查确保安全。在私了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获取一些凭证,如记住对方车号和驾驶员姓名,记下手机号码等方便事后联系。
但最保险的办法是,受伤后,无论打算私了还是走程序,都应该报个警。
要注意下面这些情况
不能私了:
1、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机动车牌照、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与缺乏这三种任何一种或以上的车辆发生事故不能私了!
2、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
事故当事司机有饮酒、服用药品(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和吸毒驾驶行为的不能私了!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事实或者形成原因有异议的、对责任划分有争议的,不能私了。
4、损坏了公共设施的事故
事故造成了公共设施和建筑物的破坏,不能只顾私事,忘了公事。
5、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通俗地说,单方交通事故是指不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即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这肯定不能私了,需要交警判定具体是无证驾驶还是忘带驾驶证。
7、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
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判断具体责任情况。首先需要做的是报警及时对伤者急救。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